热带夜之引诱中文版剧情介绍:
在西方,14世纪以前,计划经济政策尚不能有大发展,且只能就城镇而言。在诸侯方面已有政策之萌芽;加洛林王朝时代有评定价格与增进各方面福利之政策。然而此大部分皆为纸上之空文。除查理曼大帝的货币改革及度量衡制度外,在那个时代一切均已无迹可寻。他所乐于采取的关于东方商业的贸易政策,因无舰队,始终不可能实现。
诸侯国家放弃斗争时,教会试图以正义、诚实及教会伦理之最低限度应用于经济生活上,乃至干涉经济生活的范围。其最重要的措施为和平之维持。最初仅限于若干日,后来成为一般原则。大教会财产共同体,尤其是修道院维持着一种非常合理的经济生活。我们虽然不能称此种经济为资本主义经济,但在当时则为最合理的经济。后来,因教会复活其原来的禁欲理想,且随时代而改变其解释,上述之努力渐次失其信用。就皇帝而言,在腓特烈一世的统治下,亦曾有一些商业政策的萌芽。例如,评定价格以及惠及德国商人而与英国缔结的关税条约。腓特烈二世虽然维持着公众和平,但大体上只采取对于富商有利的纯国库财政政策,且将各种特权(尤其是关税豁免权)给予他们。德国皇帝的唯一经济政策为对莱茵关税之斗争。但此斗争,因割据莱茵地区之小领主为数过多,大体上可谓毫无结果。此外便是没有计划的经济政策。至于西格蒙德皇帝对威尼斯的封锁政策或莱茵地区的封锁(对科隆的斗争)等各种方案,表面上虽似经济的性质,实际上则为政治的性质。关税政策掌控于地方诸侯手中,除少数例外,他们均未实行有计划的经济振兴之政策。他们的主要目的如下:首先,为奖励本地的商业而反对远方的商业,尤其鼓励城市与其近郊农村的交易;输出关税常较输入关税为高。其次,关税上使本地商人占有利的地位。因为诸侯希望多使用自己的道路,从而增加国库的收入,故对交通设置有差别的关税。为达此目的,他们甚至采取强制使用道路与强制互市法律的系统化。最后,给城市商人以特权,例如巴伐利亚的富豪路易斯以打压一般乡村商人而自夸。那时尚未有保护关税,只有少数例外,如对于意大利的输入竞争所设定的蒂罗尔葡萄酒关税。一切关税政策均立于国库财政与传统的生活标准之观点上。上溯至13世纪,许多关税条约亦立于同样的基础之上,关税的技术亦发生变化;起初曾实行六十分之一的从价关税,至14世纪时,因关税同时发挥了消费税的功能,曾升至十二分之一。昔时,尚无如保护关税的近代商业政策,只实行间接的商业禁止;在需要保护国内手工业者与批发商时,往往暂时取消此种禁止。有时,亦只容许批发贸易,禁止零售贸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