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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衣 食01
《礼记·礼运》说:“昔者先王未有宫室,冬则居营窟,夏则居橧巢。未有火化,食草木之实,鸟兽之肉,饮其血,茹其毛。未有麻丝,衣其羽皮。后圣有作,然后修火之利。范金,合土,以为台榭、宫室、牖户。以炮,以燔,以亨,以炙,以为醴酪。治其麻丝,以为布帛。”
这是古人总述衣食住的进化的。(一)古代虽无正确的历史,然其荦荦大端,应为记忆所能及。(二)又古人最重古。有许多典礼,虽在进化之后已有新的、适用的事物,仍必保存其旧的、不适用的,以资纪念。如已有酒之后,还要保存未有酒时的明水(见下),即其一例。此等典礼的流传,亦使人容易记忆前代之事。所以《礼运》这一段文字,用以说明古代衣食住进化的情形,是有用的。
据这一段文字,古人的食料共有两种:即(一)草木之实,(二)鸟兽之肉,(三)但还漏列了一种重要的——鱼。古人以鱼鳖为常食。《礼记·王制》说:“国君无故不杀牛,大夫无故不杀羊,士无故不杀犬豕。”又说:“六十非肉不饱。”《孟子》说:“鸡、豚、狗、彘之畜、无失其时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。”(《梁惠王上篇》)则兽肉为贵者,老者之食。又说:“数罟不入洿池,鱼鳖不可胜食也”与“不违农时,谷不可胜食也”并举。《诗经·无羊篇》:“牧人乃梦,众维鱼矣。大人占之,众维鱼矣,实维丰年。”郑《笺》说:“鱼者,庶人之所以养也。今人众相与捕鱼,则是岁熟相供养之祥。”《公羊》宣公六年,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。窥其户,方食鱼飧。勇士曰:“嘻!子诚仁人也。为晋国重卿,而食鱼飧,是子之俭也。”均鱼为大众之食之征。此等习惯,亦必自隆古时代遗留下来的。